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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市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全市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的宣传和“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开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政务公开,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社会和群众”为主题,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民互动,扩大社会宣传,营造全市政务公开良好环境和氛围,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全市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总体要求,围绕《条例》实施一周年和“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积极撰写政务公开宣传文章,力争在报纸、杂志等刊物上发表;各地区、各部门还要通过宣传栏、展示板、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市政务公开办也将组织安排一系列《条例》宣传活动,主要包括在新闻媒体上发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一年工作综述、发表评论等,以进一步推动活动的开展。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让市民群众了解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开展情况,结合《条例》实施一周年和“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市政务公开办将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沈阳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我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让市民群众广泛知晓。同时,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积极开展与民互动活动,针对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通过新闻发布会、恳谈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解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举办有奖知识问答活动。我市将举办实施《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知识有奖问答,通过答题的形式,让群众全面了解《条例》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内容,加深对《条例》的理解,熟知我市政务公开渠道,掌握获取政府信息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将于4月底开始,5月10日截止,并在5月15日举行有奖知识问答颁奖仪式。

    (四)悬挂宣传条幅。全市各部门要在4月29日至5月7日《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悬挂“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周年”内容的条幅;并在5月15日至22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悬挂以政务公开为内容的宣传标语(标语样式见附件),以烘托活动的氛围。

    (五)开展政务公开“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全市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要在“5•15政务公开日”当日举办政务公开走进社区、农村、企业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发放宣传资料,解决群众有关问题。省政务公开办与我市政务公开办将设立主会场举办大型进基层政策咨询活动,与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举办的走进基层活动分会场形成联动。

    (六)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全市政府各部门要于5月15日当天上午9:00-11:00时,走向繁华街道或走进居民社区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采取面对面答疑解惑的形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深入社会与民进行互动交流。同时,全市各部门要通过设立的政务公开宣传点,向社会统一发放《中国•沈阳百姓办事通》,以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办事信息的需求。

    (七)做好电台专题访谈节目。在《条例》实施一周年和“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我市将就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题访谈节目,将在电台《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节目中,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邀请部门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就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听众互动,做系列专题访谈节目。

    (八)首播《民生面对面》。为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使政务公开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活动期间,市政务公开办与沈阳电视台创办的《民生面对面》节目将进行首播,政府部门领导将走进直播间现场解决群众困难,与群众进行交流,解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将通过电视直播的这种形式,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社会对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进一步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九)开展“我为政务公开谏一言献一策”活动。从即日起到5月20日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市政务公开办将在我市政务公开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开展“我为政务公开谏一言献一策”活动,倾听百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采纳好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使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日”活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软环境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方案请于5月7日下班前报至市政务公开办。

    (二)切合实际,务求实效。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来检验“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际效果,要避免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制定的活动方案要切合实际,符合群众 需求,不搞脱离群众需求的单方面公开,合理确定“政务公开日”的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将群众关心的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好,提升“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下沉基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活动,并借鉴其他地区、部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立足群众需求,重点向基层延伸,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开展各具特色的“政务公开日”活动,特别是要以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为重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在“5•15政务公开日”当天必须通过走进基层与群众互动的方式,宣传政务公开,服务市民群众,让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广泛宣传,做好总结。各部门要积极邀请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日”活动进行报道,特别是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市各部门要在5月22日前向市政务公开办及时上报“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动态信息、图片和视频资料,以及活动总结。图片以各部门主要领导和群众画面为主,清晰且大小不低于1600 X 1200像素,要配有详细说明;视频资料要全面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活动特色,且为无任何标志的净版素材(包括电视台制作相关报道的净版素材),至少为45分钟AVI格式DV带;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按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将根据各部门活动方案、上报信息、创新与否、解决问题效果和总结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附:“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标语样式

    附件:“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标语样式

1、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4、推行办事公开  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
5、打造阳光政府  构建和谐社会
6、深化政务公开  构建和谐沈阳
7、打造透明政府  加强软环境建设
8、推行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