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方案确定。2月7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凡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并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在关停企业退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因破产、转制、撤销、分流等原因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后退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可申领补助。
具体发放标准为: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201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发放10元。